• 索 引 号:370405/2024-00711
  • 主题分类:抽查计划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4月0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4月03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时间

检查主体

1

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企业抽查比例为2%,个体工商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3%,抽查1次(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与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合并抽取企业比例为1.5%)

4-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企业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企业

2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

3

对拍卖活动的监督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4-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4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广告经营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3%,抽查1次

4-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已取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批文的企业

5

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0%及以上;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4-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6

对棉花、茧丝、毛绒、麻类纤维及纤维制品实施监督检查

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检查

棉花等纤维收购、加工、销售、承储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0%及以上;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4-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7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获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0.5%,抽查1次

4-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食品小作坊的行政检查

登记的食品小作坊

对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B级的食品销售者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风险分级为D级的餐饮服务经营者

对小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

小餐饮经营者

抽查比例为0.1%,抽查1次

对生产经营环节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企业

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8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医疗卫生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4%,抽查1次

4-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使用安全防护工作计量器具的企业

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粮食购销领域有关单位

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加油站

抽查比例为10%,抽查1次

眼镜制配场所

抽查比例为7%,抽查1次

集贸市场和商场、超市

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9

对能源计量进行监督管理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省内应实行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的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0%,抽查1次

4-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10

对水效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省内应实行水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的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0%,抽查1次

4-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11

对商品量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省内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抽查1次

4-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12

对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检查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省内综合类报纸、产品标签标识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抽查1次

4-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13

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各级专项计量授权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抽查1次

4-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14

团体标准监督检查

社会团体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

社会团体

一般检查事项

团体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抽查比例为3%,抽查1次

4-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15

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标准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标准抽查比例为1%,抽查1 次

4-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16

对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1次

4-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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