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4-00120
- 主题分类:结果公示;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5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5月05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4月行政执法决定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4月行政执法决定公示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作出决定的日期 |
1 | 台 市监处罚〔 2023 〕 669 号 | 台儿庄区逆时针商贸行 | 行政处罚 | 未及时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1、警告;2、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04月03日 |
2 | 枣台市监处罚〔2023〕680 号 | 台儿庄区文瑞生活超市 | 行政处罚 | 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 | 罚款500元,上缴国库。 |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04月07日 |
3 | 枣台市监处罚〔2023〕682号 | 台儿庄区大迈食品百货超市 | 行政处罚 | 经营过期食品 | 1、没收违法所得25元;2、罚款7000元。 合计罚没款7025元,上缴国库。 |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04月07日 |
4 | 枣台市监处罚〔2023〕683 号 | 台儿庄区优汇便利店 | 行政处罚 | 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 | 罚款350元,上缴国库。 |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04月07日 |
5 | 枣台市监行处〔2023〕677号 | 台儿庄区兴中路高山龙井茶叶店 | 行政处罚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00元;3、没收违法经营的物品(金丝皇菊数量4盒);4、罚款5300元; |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04月10日 |
6 | 枣台市监处罚〔2023〕679号 | 台儿庄区小韩水果蔬菜超市 | 行政处罚 | 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 | 罚款300元,上缴国库。 |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04月10日 |
7 | 枣台市监处罚〔2023〕681号 | 台儿庄区王峰日用百货销售超市 | 行政处罚 | 经营过期食品 | 1、没收违法所得23元;2、罚款7000元。 合计罚没款7023元,上缴国库。 |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04月10日 |
8 | 枣台市监处罚〔2023〕672号 | 山东嘉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1. 没收违法所得235元;2. 罚款20000元。 |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04月20日 |
9 | 枣台市监处罚〔2023〕690号 | 台儿庄区兴源饭店 | 行政处罚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97.2元;3.罚款人民币 5000元;合计罚款人民币5097.2元上缴国库。 |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04月24日 |
10 | 枣台市监处罚〔2023〕699号 | 台儿庄区泥沟镇黄家菜店 | 行政处罚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34.5元;罚款7000元;合计罚没款7034.5元 |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04月26日 |
11 | 枣台市监处罚〔2023〕700号 | 台儿庄区金鑫源批发超市 | 行政处罚 | 经营过期食品 | 没收违法经营的“华夏九月天”小火锅2盒;没收违法所得10元;罚款7000元; |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04月26日 |
12 | 枣台市监处罚〔2023〕701号 | 台儿庄区泥沟镇爱品客超市 | 行政处罚 | 经营过期食品 | 没收违法经营的“今麦郎”红烧牛肉面3袋;没收违法所得2.5元;罚款7000元;合计罚没款7002.5元 |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04月26日 |
13 | 枣台市监处字〔2023〕695号 | 台儿庄区乐亿佳超市店 | 行政处罚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1.没收违法所得33.4元;2.罚款7000元,合计罚没款7033.4元,上缴国库。 |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04月26日 |
14 | 枣台市监处罚〔2023〕696 号 | 枣庄市鑫丰石油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销售不合格成品油 | 1、没收违法所得2094.1元;2、罚款15905.9元; 综上,罚没款共计18000元,上缴国库。 |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04月27日 |
15 | 枣台市监处罚〔2023〕689号 | 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张志云商店 | 行政处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1.警告告;2.没收违法经营过期食品(鲲乐牌牛味棒)29根;3.没收违法所得11元;3.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001元上缴国库。 |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0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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