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3-00062
-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标 题:【食品安全提示】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示
- 效力状态:有效
【食品安全提示】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示
随着秋季气温的变化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不确定因素增加,现就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示如下:
一、强化学校食堂规范管理
一是全面清理食堂库存食材,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各类食品原料和食品,不得使用包装破损、污染和生产日期、保质期标识辨识不清的食品原料和食品,严禁食品处理区出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原料。
二是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把控食材关,严禁使用发芽发青的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及浸泡时间过长(4个小时)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米线等)。
三是规范操作加工过程,严格食材采购入库和操作加工过程管理,杜绝钢丝球、橡皮筋、塑料块等异物混入食品。
四是全面打扫食堂环境卫生,对工用具和餐饮具进行全面规范清洗或消毒。
五是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岗前培训,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制度,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岗位责任。
二、强化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引导
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时给学生上好食品安全第一课。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勤洗手,餐前便后必洗手,不偏食挑食,不暴饮暴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吃新奇食物(如野果、野味),不买、不吃“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以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崇尚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三、强化校园周边饮食安全防范
学校师生需要在校外就餐时,应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许可证》的餐饮店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摊贩就餐。需要网络订餐时,应选择合法合规的供餐单位,注意查看店铺“商家信息”模块中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信息,特别要留意食品经营范围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等关键信息,且少订购高风险食品(如四季豆、生食类、冷食类食品),验收后尽快食用,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以备维权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