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3704050008/2022-00254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2月0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2月06日
  • 标  题:【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 效力状态:有效

【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枣庄市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法机构设置:台儿庄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综合规范管理工作室、公平交易工作室、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室、信用监管发展工作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室、质量标准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室、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室、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工作室、张山子市场监管所、涧头集市场监管所、运河市场监管所、邳庄市场监管所、马兰屯市场监管所、泥沟市场监管所

办公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街道运河大道4025号

联系方式:办公室(0632-6707010)、张山子市场监管所(6972315)、涧头集市场监管所(6751315)、运河市场监管所(6619315)、邳庄市场监管所(6851315)、马兰屯市场监管所(6621315)、泥沟市场监管所(6512315)

电子邮箱:tezscjgj@zz.shandong.cn  

  二、执法职责、权限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指导工作,分析并依法发布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三)负责全区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四)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五)负责全区反垄断工作。(六)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七)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八)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九)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十)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十一)负责全区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十二)负责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十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十六)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

三、执法依据

《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强制:审批-告知-制作现场笔录,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作出处理决定-依法没收/解除查封、扣押。

行政裁决:申请-查证、调查核实-告知-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附执法外部流程图)


五、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络投诉:tezscjgj@zz.shandong.cn

电话投诉:0632-6707010

信函投诉: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大道4025号

邮箱投诉:tezscjgj@zz.shandong.cn

(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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