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2-00242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经营监督检查计划、标准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1月1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1月15日
  • 标  题: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制度
  • 效力状态:有效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制度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随机选取食品生产经营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异地检查、交叉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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