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2-00234
-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5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5月31日
- 标 题:【消费提示】端午节、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消费提示】端午节、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广大消费者
居家饮食:选购新鲜、合格的食品原料,不采食野生蘑菇,生吃瓜果、带叶类蔬菜要洗净并充分浸泡。食品要烧熟煮透,特别是冷冻后的肉类、鱼类等动物性食品,要充分解冻后再加工,防止外焦内生。冰箱贮存食品做到生熟分层分开,隔夜饭、菜应及时冷藏,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
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就餐加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的餐厅,优先选择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场所。
网络订餐:应选择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并索取发票或正规收据。
二、广大师生
谨慎选择就餐:尽量在家或学校食堂、师生接待餐饮单位就餐;在外就餐,要到加工条件好、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
科学合理饮食:不生食海产品,慎食凉菜冷食,不随意改变饮食习惯;不吃或少吃油炸食物、烧烤食物、辛辣食物等。
保证营养均衡:三餐荤素合理搭配,营养应均衡,做到清淡、养胃、补脑、利眠。早餐为粥和面食及奶、蛋、豆制品,中、晚餐除主食外,在肉类、蛋类、鱼类、豆制品基础上加1-2种蔬菜类食物。
三、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措施
1.消费者在就餐后,如发生发热、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即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遵从医嘱;属于群体性的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卫健委报告。
2.呈群体性发病症状时,应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救治。
3.注意保留好剩余食品和吐泻物,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
4.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便于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