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2-00057
  • 主题分类:抽查计划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5月1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5月12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类别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时间 检查主体 牵头部门
1 登记事项检查 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4%,个体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为1%,抽查1-2次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信用监管工作室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企业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2 公示信息检查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4%,个体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为1%,抽查1-2次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信用监管工作室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
3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由发起部门省粮食局确定 一般检查事项 由发起部门省粮食局确定,配合检查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价格监督工作室
4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0%,抽查1次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网络监管工作室
5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对拍卖活动的监督检查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0%,抽查1次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室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0%,抽查1次 3月-11月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0%,抽查1次 3月-11月
6 对二手车市场的监督(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对二手车市场的监督检查 二手车拍卖活动经营资格及相关拍卖行为的检查(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0%,抽查1次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室
7 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旅行社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室
8 对合同行为的监督(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对合同行为的监督检查 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对新车销售企业等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室
9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参照年报信息公示抽查比例确定,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4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质量标准和广告工作室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10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20%以上(含2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质量标准和广告工作室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20%以上(含2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棉花、茧丝、毛绒、麻类纤维及纤维制品实施监督检查 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检查 棉花等纤维收购、加工、销售、承储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20%以上(含2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11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获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食品小作坊抽查比例为1%,抽查1次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室
对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 登记的食品小作坊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的食品销售者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的食品销售者抽查比例为30%,抽查1次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餐饮服务经营者(含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0.02% 3月-6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医院食堂、集体配送餐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 3月-6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小餐饮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0.1% 3月-6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生产环节的特殊食品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8%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环节的特殊食品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特殊食品经营者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0.5%
12 计量监督检查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市内医疗卫生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质量标准和广告工作室
使用安全防护工作计量器具的企业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粮食购销领域有关单位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加油站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0%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眼镜制配场所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7%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集贸市场和商场、超市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各级专项计量授权机构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0% 4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13 对商品量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全市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当地计量技术机构检验
14 对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检查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集贸市场和商场、超市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15 团体标准监督检查 对团体标准监督检查 社会团体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 社会团体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的5%,抽查1次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质量标准和广告工作室
16 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对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的1%,抽查1次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质量标准和广告工作室
17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质量标准和广告工作室
18 对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对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1次 3月-11月 区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及其计划实施) 质量标准和广告工作室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1次 3月-11月 区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及其计划实施)
19 专利代理监督检查(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抽查比例为100%(律师事务所除外),抽查1次 3月-11月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发起,各级监管部门协助 知识产权工作室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的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执业行为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 一般检查事项
20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商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0%,抽查1次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知识产权工作室
21 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4%,个体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为1%,抽查2次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知识产权工作室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22 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行政检查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产品专利宣传是否真实有效
假冒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检查 是否存在未假冒专利行为提供表里条件的情形
23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 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0%,抽查1次 3月-10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知识产权工作室
24 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行为 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等领域,酒类、纪念品、玩具等商品类别的生产、销售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0%,抽查1次 3月7日-4月7日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知识产权工作室
25 对经营者提供的服务的抽查检验(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对经营者提供的服务的抽查检验 对经营者提供的服务的抽查检验 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3月-11月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消保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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