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4-01868
- 主题分类:就业政策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序号 |
政策项目 |
政策内容 |
享受条件 |
补贴标准 |
流程材料 |
经办渠道 |
办理期限 |
1 |
就业见习补贴 |
聚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需求,着力广覆盖、提质量、优服务。全年增设一批见习基地,继续募集不少于420个就业见习岗位,加大就业见习组织力度,完善见习供需对接平台,提升见习服务保障能力,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充足见习机会。 |
两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 |
见习单位确保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基本生活费,市级就业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执行,鼓励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发放标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
单位提供:《山东省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花名册》、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或工伤保险缴纳凭证、保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见习期内提前离岗位或见习期满,需提供《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见习鉴定表》 |
台儿庄区市民中心一楼人社服务B107窗口 |
7个工作日内。 |
2 |
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
离校三年内,对到我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大专生,签订3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枣庄市首次缴纳社保的,每人每月分别享受 5000 元、2000 元、1000 元、500 元租房和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账户,期限 3 年。 |
离校三年内,对到我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大专生,签订3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枣庄市首次缴纳社保的,每人每月分别享受 5000 元、2000 元、1000 元、500 元租房和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账户,期限 3 年。 |
离校三年内,对到我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大专生,签订3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枣庄市首次缴纳社保的,每人每月分别享受 5000 元、2000 元、1000 元、500 元租房和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账户,期限 3 年。 |
单位提供: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枣庄市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网签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备案。 |
专科生补贴在台儿庄区市民中心一楼人社服务B107窗口, 本科及以上补贴在市民中心C405。 |
7个工作日内。 |
3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台儿庄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820元)。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 |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适龄人员。对公益性岗位安置或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或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
(1)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表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 |
台儿庄区市民中心一楼人社服务B105号窗口 |
材料齐全,即时受理,补贴资金按规定拨付。 |
4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工商登记后6个月内在所创办企业(实体)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在申请补贴当月有连续6个月以上的职工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缴纳记录。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根据企业申报补贴时吸纳就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含企业创始人),实行梯度补贴。其中:吸纳登记失业人员、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不含社会保险转入人员)就业2人及以下的补贴1万元,3-5人补贴1.5万元,6人及以上的补贴2万元。个体工商户不低于1万元。 |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以灵活就业人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1万元。每个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 |
1.个体工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一万元。2.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根据企业申报补贴时吸纳就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含企业创始人),实行梯度补贴。其中:吸纳登记失业人员、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不含社会保险转入人员,下同)就业2人及以下的补贴1万元,3-5人补贴1.5万元,6人及以上的补贴2万元。 |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缴纳社保证明 5.纳税证明或财务报表 6.小微企业还需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带动就业人员失业证明、花名册、银行发放工资流水 |
创业人员携带补贴申报材料到台儿庄市民中心人社B106窗口申报或线上申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申请材料,登陆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财政资金拨付时间)。 |
5 |
创业担保贷款 贴息及奖补 |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照每个创办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O%。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机构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s,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1、属于国家重点就业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 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 业农民;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 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 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上述群体在提交贷款申请时,应已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 财政贴息支持: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 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 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 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展期和逾期部分的创 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憝 ,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一、流程:1、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机构提交担保申请,向经办银行提交贷款申请,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条件的,与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人民银行、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等部门要依托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经办系统,加强信‘ 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逐步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对于能通过系统自动获取和校验的信息 ,原则上不再要求借款人提供。 2、借款人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各环节提供的信息 和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因材料不实导致审核不通过,需退回贴`急资金等情形的,自行承担责任。 3、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的个人或小微企 业借款人可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事窗口和经办银行基层网 点等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申请,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说明原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担保机构原则上在3个 工作日内完成尽职调查,出具担保手续。对不符合担保申请条件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说明原因。 担保机构审核通过后,由经办银行进行放款审核,符合相关贷款条件的,签订借款合同,原则上将受理至发放压缩在5个工 作日内,因办理反担保、抵押等手续的,向借款人说明原因后可适当延长放款期限。对不符合放款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 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和资料。 二、材料: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贴息贷款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2、贷款人身份性质证明2份; 3、贷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未婚的不需提供,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贷款人《就业创业证》首页和第五页(通过人社部门核验留存截图等资料); 6、贷款人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索引页,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双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索引页)2份; 7、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担保人(担保人要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工资存折首页和最近六个月明细页复印件或最近六个月银行工资流水打印件各2份)在发放贷款时要亲自到现场在承诺书和贷款合同上签字才可生效。房产担保的由银行办理担保手续。 注:担保方式:①找一个财政供养人员或金融、电信、移动、联通、供电、烟草及医院等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且有住房公积金的正式职工作担保人;②贷款人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证(无分期)抵押担保。担保人的贷款及担保贷款之和不能高于本人年工资的5倍,10万元及以下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2、小微企业申请创业贷款贴息需提交材料 1、小企业贷款申请表、考察表、认定表、审批表、新增符合条件就业人员信息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索引页、个人页); 4、企业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及近三月工资发放表和企业职工社保缴费证明。 5、上年度和发放贷款当月财务报表。 6、企业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劳动合同花名册及个人合同样本。 7、贷款合同和放款凭证复印件。
注:报送材料需在贷款前一月手续齐全方可符合贷款贴息要求(所提供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台儿庄区市民中心一楼人社服务B106窗口 |
即时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