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4-00919
  • 主题分类:部门会议议定事项与解读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2月1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12月15日
  • 标  题:图解台儿庄区人社系统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会议
  • 效力状态:有效

图解台儿庄区人社系统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会议

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


12月15日,区人社局召开人社系统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会议,局党组成员、区社保中心主任张茂国同志,各镇(街道)人社所分管领导、所长,局基金监督科、社会保险科负责同志,社保经办、信息管理等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会。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亚同志主持。


会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台儿庄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通报社保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集体谈话,对警示教育活动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强调



深入学习,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重点,学深做实,从政治上充分认识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问题的危害性,把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作为治国安邦的大事,切实增强做好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保持敬畏,严守社保基金底线红线

充分认识开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以“三不”一体理念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工作。对社保基金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形成“不敢”的强大震慑;对通报案件及日常检查暴露的问题,深刻剖析,堵塞风险漏洞,形成“不能”的有力保障;充分认识开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加强全方位教育,增强“不想”的自觉。

压实责任,推动问题整治走深走实

人社部门作为社保基金管理的主体,承担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责任,要强化“四位一体”责任落实,社保政策、经办、信息化管理机构对各自领域出现的基金问题承担主体责任;基金监督机构承担监督责任,严格依法查处问题、提示风险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