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9-00241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7月2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9年07月23日
  • 标  题:台儿庄区人社局劳动监察案件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人社局劳动监察案件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自2019513日至610日,对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2018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1、认真开展年审对象摸排清理,确保全覆盖。年审前,认真做好用人单位摸底调查和清理工作,安排乡镇人社所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排查,重点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清理,掌握了全区用人单位底数,确保用人单位参审率百分之百。

2、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保障监督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下发《关于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19]11号),并于513日召开了全区劳动保障年审工作会议,对年审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二、检查形式及内容

此次检查分两个阶段,一是用人单位自查阶段。要求各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逐项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依据自查结果,如实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手册》。二是集中监督审查阶段。此阶段分两个形式,一种形式是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审查;另一种形式是在规定的时间内,用人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区劳动保障年度监督审查办公室集中接受审查;

 三、年审的基本情况

共审查各类用人单位70户(网上审查用人单位23户,现场审查单位47户),涉及职工9078人。其中:企业用人单位49户,涉及职工7598人,其中农民工人数3562人,农民工签订合同人数3381人;机关事业单位21户,涉及职工1480人,其中农民工人数20人。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93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条文20余条。共对7家用人单位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促签劳动合同120份,责令企业补交2018年拖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金共250余万元,失业保险金4元。

通过检查发现,多数用人单位均能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在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报酬等方面,均得到了较好的规范。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家庭作坊式企业和无明确主管部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动用工不规范,劳资纠纷多,管理难度大。建筑行业的部分企业仍存在着非法承包,工资支付不规范,造成拖欠工资处理困难。

2、劳动监察机构力量薄弱,执法环境差。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跟不上社会发展要求,人员少,在执法检查中,组织协调的行政效力具有局限性,执法威慑力不足。

 、下一步的打算

 1、继续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度和力度,对用工企业开展经常性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督促用人单位守法经营、依法用工、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用工、就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2、提高监察执法队伍综合能力。狠抓党风建设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每周召开一次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碰头会,每月召开一次疑难案件研讨会。努力造就一支富有创新精神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3、持续推进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针对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按照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集中审查评定的方式进行。根据书面材料的审查结果,对企业进行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分为A级、B级、C级、3个等级。对评审出的不同信用级别的用人单位,将采取有差别化的劳动保障监管措施,以鼓励用人单位诚信经营,自觉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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