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50008/2024-00482
- 主题分类:耕地地力保护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 台儿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3月11日
- 文 号:台农字〔2024〕6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3月11日
- 标 题:关于做好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做好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农民种植粮食积极性,确保粮食安全而实施的一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面广量大,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为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根据枣庄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枣农计财字〔2024〕5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发放依据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作为补贴发放依据,补贴对象为全区各类种植主体(含种麦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流程
(一)种植主体自报告。各镇街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麦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生产实际,合理确定上报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类种麦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麦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级初核。村(居)委会负责对种植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居)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上报镇(街)政府(办事处),确保不漏报、不虚报。
(三)镇街审核。镇(街)政府(办事处)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上传(系统使用另行部署),报区农业农村局汇总。镇(街)政府(办事处)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乡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镇(街)政府(办事处)。由镇(街)政府(办事处)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镇(街)政府(办事处)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镇(街)政府(办事处)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一并上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
(五)区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区农业农村部门对镇街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区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
(六)区财政部门发放补贴。区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的复核结果,按照每亩不低于120元的标准,于收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款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农户,6月底前发放到位。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组织实施和宣传发动。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是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基础,各镇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健全工作制度,落细落实核定方案,确保小麦种植面积真实准确,维护好各类种粮主体利益。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短信、微信等渠道和社区宣传栏、电子屏、大喇叭等载体,大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和种粮主体进一步了解掌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面积核定办法及有关责任,引导种植主体据实申报。要向群众公开基层镇、村负责核定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方便种粮农民咨询。
(二)进一步压实责任。要进一步明确镇(街)政府(办事处)为第一责任主体、镇街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居)支书或村(居)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把核实、公示等环节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镇(街)政府(办事处)要明确具体承担单位和人员,压实工作责任,避免推诿扯皮。要规范组织面积核定,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时限,迅速启动,规范开展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确保核定数据真实准确。要根据上级资金到位情况和具体发放规定,按时组织补贴发放。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做好补贴发放管理各项工作,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情况发生。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种麦主体直接受益。要强化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信访问题反映较多地区。对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要予以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问责;要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查处虚报面积、私立户头、村干部私自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各镇街小麦面积核定工作要于4月10日前结束,4月15日前将小麦面积核定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审查备案。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补贴发放工作中发现的其他有关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提文凡,6677108
区 财 政 局 :姚 威,6633938
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 台儿庄区财政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