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2-00055
- 主题分类: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4月1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4月19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动物防疫强制扑杀补助申请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动物防疫强制扑杀补助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和补贴范围: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2、补贴标准: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非洲猪瘟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1200元/头
3、申请程序:养殖场户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上报至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复核后拨付补助资金。
4、申请材料:
(1)强制扑杀补助书面申请(报告)、扑杀详情登记表;
(2)养殖场(户)生产、防疫记录;
(3)养殖场(户)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0632-6677166
受理单位: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管理工作室
办理时限:即刻办理
监督举报电话:0632-661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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