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055
- 主题分类: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4月1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4月17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1、补助对象:枣庄良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补助范围:台儿庄区境内,经枣庄良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的养殖环节病死畜禽。
3、补助依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牧计财发〔2020〕20号)、《枣庄市农业农村局 枣庄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的通知》(枣农计财字〔2020〕21号)
4、补助标准:
对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牛实行分档补助,其中,病死猪体长小于30厘米的,每头补助4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30厘米(含)、小于70厘米的,每头补助5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70厘米(含)的,每头补助60元。病死牛体长小于100厘米的,每头补助200元;病死猪体长大于100厘米(含)、小于140厘米的,每头补助300元;病死猪体长大于140厘米(含)的,每头补助400元。病死马属动物参照病死牛的标准执行,病死羊参照病死猪的标准执行。其他病死畜禽(禽、兔等)按照每吨2000元补助。毛皮动物胴体按照每吨1500元补助。
5、申请程序:
(1)养殖户在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APP提交申报病死畜禽信息(第一次使用时,需到收集暂存点注册账号)。(2)养殖户将病死畜禽送到辖区内收集暂存点,收集暂存点人员填写《病死动物及产品处理登记表》。(3)枣庄良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理,并将相关数据报送县动物检疫所。(4)区动物卫生管理工作室每月5日前将上月统计表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年度统计表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于次年1月5日前联合上报。)
6、申请材料:(1)养殖户登陆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APP提交申报病死畜禽信息。(2)收集暂存点填写《病死动物及产品处理登记表》。(3)枣庄良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每月报送无害化处理量统计表。
7、咨询电话 :0632-6677166
8、受理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管理工作室
9、办理时限:区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管理工作室每月5日前将上月病死畜禽统计表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每年3月1日至次年的2月28日为一个补助周期,补助经费原则上每年一次,具体时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
10、监督渠道:举报电话 0632-6611839。地址 台儿庄区市民服务中心五楼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