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5-01251
- 主题分类:政策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2月2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2月22日
- 标 题:【临时救助】2025年枣庄市临时救助办理流程
- 效力状态:有效
【临时救助】2025年枣庄市临时救助办理流程
一、急难型临时救助审批程序。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以防止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市)民政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5个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二、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审核审批工作应当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对象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不再进行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核查,重点核实其生活必须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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