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5-00581
  • 主题分类: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5月2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5月21日
  • 标  题:台儿庄区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2025)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2025)

台儿庄区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

序号

部  门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实施

主体

检查依据

1

民政部门

对社会团体的监督检查(包含慈善
组织)

对社会团体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及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1.对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报送情况进行检查;2.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问题进行检查

本机关或本级登记的社会团体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区级民政部门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六条、第二十七条
2.《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修正)第十三条、第一百零三条

2

民政部门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包含慈善组织)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名称使用及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1.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报送情况进行检查;2.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使用及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问题进行检查

本机关或本级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区级民政部门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条、第十九条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号)第二条第一款
3.《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修正)第十三条、第一百零三条

3

民政部门

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预收费情况

1.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检查;2.养老机构设施安全的检查;3.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检查;4.养老机构管理制度的检查;5.养老机构预收费情况的检查

养老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区级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9月1日民政部令第66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4

民政部门

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

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1.是否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2.是否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3.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存在价格欺诈等行为

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区级民政部门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

5

民政部门

对殡葬服务单位检查

殡葬服务单位服务公开、收费管理、制度建设、优质服务、行业建设等情况检查

殡仪馆提供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设备租赁以及销售殡葬用品是否存在未在明显位置公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的违规收费行为

殡仪馆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区级民政部门

《山东省殡仪馆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第三十二条

殡葬服务单位(经营性、公益性公
墓)建设经营情况

1.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或“批少建多”;2.是否存在建设超标准墓等问题;3.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经营性公墓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区级民政部门

1.《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2. 《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第二十四条
3. 《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是否不执行政府定价,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行为

公益性安葬(放) 设施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区(市)级民政部门

《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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