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4-01804
  • 主题分类:救助标准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2月1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2月12日
  • 标  题:台儿庄区临时救助标准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临时救助标准

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对患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视相关医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负费用给予救助,各区(市)可按照个人自负费用分段分档进行救助,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城市低保月标准的5-12倍;对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城市低保月标准的4-6倍,其中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  

急难型救助标准:对于困难程度较轻的及时给予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临时救助,对于困难程度较重的参照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金额。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