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4-01112
- 主题分类:老年人补贴政策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1月1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1月10日
- 标 题:台儿庄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规范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规范
1、申请条件:凡年满80周岁、具有台儿庄区户籍的老年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补贴。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高龄补贴。
2、申请材料:1.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2.申请人须填写《高龄补贴申报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居)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盖章或留指纹确认。
3、享受标准:年满80周岁、未满90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发放;年满90周岁、未满100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百岁以上老人实行差额补助。
4、办理程序:个人申请、村(居)进行初审并进行公示、镇(街)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备案、拟批准公示、区民政局复审备案、社会化发放。
5、办理途径:申请对象到户籍所在地向村(居)申请享受高龄补贴;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龄办办理。
6、咨询电话
张山子镇老龄办 8025003
涧头集镇老龄办 8329055
运河街道老龄办 6651166
邳庄镇老龄办 6851509
马兰屯镇老龄办 6609100
泥沟镇老龄办 6511017
7、监督电话
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办公室 755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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