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3-00097
- 主题分类:养老机构评估信息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2月0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2月07日
- 标 题:养老机构评估(等级或星级评定)指引
- 效力状态:有效
养老机构评估(等级或星级评定)指引
养老机构评估(等级或星级评定)指引
受理条件:全区范围内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综合性服务的,已在民政部门备案管理的,并规范运营满一年的养老机构。
评估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
备案流程:1、养老机构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2、民政部门进行材料初审;3.进行实地查看;4、经市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定,确定养老机构等级。
业务办理部门:市级民政部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632-3317401 0632-755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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