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3-00043
- 主题分类: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3月0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3月07日
- 标 题:台儿庄区民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民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以坚持需求导向、注重重点突破、强化标准引领、适应基层特点为原则,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按照市、区政府要求,我局将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两方面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探索建立与全省、全国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实行动态调整和更新;结合民政工作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
三、工作目标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民政救助事项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全面推行奠定基础。
四、公开内容
按照市、区工作安排,我局将围绕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两方面,主要涉及社会救助,慈善救助,低保救助、特困供养、社会福利等科室相关业务。
五、具体任务
(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和内容。要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工作职责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求,特别对照权力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汇总,以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事项名称、权利类型和责任单位等内容,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除法律、政策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力求公开事项全面准确、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公开内容覆盖该事项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依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对照“五公开”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公开内容,明确每一项公开内容的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属性等要素,每一项试点领域编制一套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各涉及科室要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四)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各有关科室要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同时,根据基层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公开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试点内容和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保障;局试点工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有专人负责,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强工作交流。在区政府网站首页开设专栏,集中展示工作情况,局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各有关科室要对主要做法、成效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建议等进行总结,做好验收准备,并将工作报告报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办公室备案。
(三)做好考核评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工作,考核评估结果作为科室工作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