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0-00446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5月2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5月20日
  • 标  题:台儿庄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台儿庄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台儿庄区民政局

执法机构设置:综合业务一室、综合业务二室

办公地址:兴中路86号台儿庄区民政局

联系方式:0632-7557017、0632-7557015、0632-7557012、0632--7557011、0632-7557010、0632-7557008

电子邮箱:tezmzjbgs@zz.shandong.cn

二、执法职责、权限

拟订全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非公募基金会)相关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审查、呈报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负责区内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县际以及镇(街道)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婚姻、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承担全区经营性公墓的申报工作;指导全区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区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三、执法依据

《中共台儿庄区委办公室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儿庄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室字〔2024〕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枣庄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等。

四、执法程序

行政许可:受理-初审上报。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强制:行政负责人批准-制作笔录并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清事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五、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台儿庄区民政局法制科

电话投诉:0632-7557009

邮箱投诉:zg6681094@126.com

信函投诉:台儿庄区兴中路86号台儿庄区民政局

(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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