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0-00370
- 主题分类:申领范围及审批程序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2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2月08日
- 标 题:困境儿童救助申领范围及审批程序
- 效力状态:有效
困境儿童救助申领范围及审批程序
申报条件
在岀生、发育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境遇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主要包括:1、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 的儿童;2、经诊断身体重残、患有大病或罕见病需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
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镇(街)民政所受理、审核(不合格→不予受理)→区民政局审批、申报→市民政局审批→社会化发放。
备注说明
1、 经济困难家庭是根据魯民[2014)56号文件规定:因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应提供贫困家庭证明,即《城乡低保证》。
2、 大病是指符合枣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大病病种的疾病。
3、 罕见病具体包括:成骨不全、戈谢氏病、雷特综合征、苯丙酮尿症、马凡综合征、粘多醯贮积病、弹性纤维性假黄瘤、甲基丙二馥血症、儿童 重症银屑病(脓包型、关节病性、红皮病型)、儿童自身免疫性大疱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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