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9-00463
  • 主题分类: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3月11日
  • 文  号:台民字〔2019〕8号
  • 发文时间:2019年03月11日
  • 标  题:2019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我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新时代民政工作履行新职能的第一年。全区民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建设“现代大爱民政”目标,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履行新时代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最悠久的专项行政管理”职责,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民政工作标准提升、质量提升、效率提升为着力点,以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信访稳定为保障,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学以致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创造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民政工作、深化民政改革创新、加强基层基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深化、拓展、精细上做文章。

二、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区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退出保障,重新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针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支出型贫困家庭按程序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继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落实好低保公示制度,完善核对工作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解决贫困人口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三、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抢抓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机遇,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019年新建农村幸福院5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1个,新增床位数460个;推进12349养老信息平台建设,争取上半年通过政府招标依托第三方运营;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活动,推动集中整改工作;培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完善林桥、西关2处社区示范性养老中心服务功能,全面推进医养结合融合,推进台儿庄区老年医养康复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建立农村老年人巡访制度;认真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的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养老机构合规安全运行;深入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逐步推进民政各类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标准化试点,实现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部达标;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强化残疾人和老年人福利。

四、深化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继续开展社区减负增效行动,试点推广“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建立社区工作者职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培训,加强社区建设;落实好新修订的《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督促各乡镇修订完善村务公开目录,完成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创新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村(居)民自治领域为重点,完善线索排查核查机制,加大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力度,推动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五、扎实做好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开展孤弃儿童养育大排查整改情况回头看;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完善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全面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完善落实孤儿、困境儿童分类施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协调落实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提标及发放工作;做好低保、困难家庭先心病儿童免费筛查和手术救治工作。

六、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园正常运转;继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把社会组织孵化园建成 “一体四孵”的社会组织党建孵化基地,推动我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成社会组织的许可与监管分离;深化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继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持续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做好2019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七、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鲁民[2019]5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枣庄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枣民字【2019】11号文件精神,编制清理整治地名清单,标准化处理和整治不规范地名;开展地名文化建设和地名标志设置管理;推进落实“互联网+区划地名”行动方案,提升界线管理信息化水平;做好县界联检,排查处置边界纠纷隐患,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完成北部新区道路命名和安装路名牌工作。

八、强化残疾人福利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标准和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政策,组织各镇(街)进行调查核实低保高龄老年人数并进行实施,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抓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对区殡仪馆进行改扩建,落实殡葬全民普惠政策,强化红白理事会培训和指导,举办1次红白理事会专项培训,适时召开1次红白理事会经验交流现场观摩会,持续抓好移风易俗群众满意度调查,大力开展移风易俗示范村(居)创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绿色殡葬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加强殡葬管理,加大对不按规定火化、土葬及在公共场所摆放花圈、搭建灵棚或抛洒、焚烧祭祀品等封建迷信活动的监管力度;大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筹建区级公墓1处,每个镇(街)至少建成1-2个村级公墓,有条件的镇(街)力争建成一个镇级公墓,发展以树葬和公墓林为主的绿色殡葬,开展移风易俗惠民殡葬集中宣传月活动,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深化移风易俗;强化婚姻登记“一次办好”改革,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成立“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便民利民服务;落实省即将出台的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责任落实和寻亲服务,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

九、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创新慈善救助模式,开展“爱心助学”、“情暖万家”、“慈心一日捐”、“慈善法”宣传等慈善公益活动;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鼓励志愿服务广泛开展;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以民政领域为主体,做好对脱贫攻坚、社区服务、扶老助残、孤困儿童帮扶等重点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经验总结、模式提炼、案例梳理和项目推广;组织开展社工职业水平考试考前辅导、业务专题培训以及考察交流、实务训练等学习活动,以培训为手段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拓宽社工人员服务技能。

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和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阵地、管好队伍,种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定不移纠治“四风”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民政领域“微腐败”以及社会救助、殡葬、社会组织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政策激励、容错纠错和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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