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8-01439
- 主题分类: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20日
- 标 题: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
具有本区户籍的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941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824元
四、申请材料
1.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2. 低保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
3. 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
4. 低保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5. 区(市)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镇街受理审核(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拟批准公示、镇街审批、区民政局备案、社会化发放。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七、地点
各镇街服务大厅民政窗口
八、联系方式
区民政局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0632-7557025
张山子镇民政所:0632-8025003
涧头集镇民政所:0632-6758005
运河街道民政所:0632-6651166
邳庄镇民政所:0632-6851371
马兰屯镇民政所:0632-6609151
泥沟镇民政所:0632-651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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