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8-01439
  • 主题分类: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2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20日
  • 标  题: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

具有本区户籍的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941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824元

四、申请材料

1.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2. 低保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

3. 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

4. 低保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5. 区(市)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镇街受理审核(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拟批准公示、镇街审批、区民政局备案、社会化发放。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七、地点

各镇街服务大厅民政窗口

八、联系方式

区民政局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0632-7557025

张山子镇民政所:0632-8025003

涧头集镇民政所:0632-6758005

运河街道民政所:0632-6651166

邳庄镇民政所:0632-6851371

马兰屯镇民政所:0632-6609151

泥沟镇民政所:0632-6512216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