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50008/2024-00271
- 主题分类:招生政策
- 发布机构:区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08日
- 标 题:【延缓入学】台儿庄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 效力状态:有效
【延缓入学】台儿庄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按照《台儿庄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二条 小学入学年龄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2023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年龄的审验依据为户口簿。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属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台儿庄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和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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