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168
  • 主题分类:招生信息
  • 发布机构:区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8月1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8月14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实验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实验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上级招生政策要求,经台儿庄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学校定于8月15日--8月17日进行一年级适龄儿童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现将我校2021年一年级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条件

家庭住址在运河大道以东,兰祺河以西,文化路以南,月河以北区域。(运河大道以东,兴中路以西,长安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区域的学生也可选择本校。)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有户口本、接种证,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儿童。

二、报名基本要求

1.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按实际地址入学。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房,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照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在城区内有户无房,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无迁移,按照户籍地址入学;有户籍迁移的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在城区内租房或投靠亲属等迁户的均按照城区内有户无房、户籍有迁移进行界定,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注:监护人提供的房产是指本人拥有独立产权的商品房,不含网签购房协议、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标注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等用途的房产。

三、报名时间及安排

按照市区要求,今年一年级新生通过“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采取网上报名、审核、录取的办法。

1.网络报名时间安排:8月15日8时至8月17日22时,适龄儿童父母依据儿童姓名、身份证号注册报名账号,并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8月17日22:00以后网络注册停止)

2. 8月17日——22日,学校对提交信息进行审核。适龄儿童父母随时登录查看报名审核状态。对于未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父母依据提示信息完善报名资料。

3. 8月24日-25日,适龄儿童父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和入学须知,并打印录取通知书。

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以下信息材料:①父母及学生身份证信息;②父母双方居住证信息;③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④务工人员需要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信息;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满一年以上。

四、网上报名流程

(一)报名流程

1.在手机“应用市场”中下载“爱山东·枣庄”APP,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2.登陆“爱山东·枣庄”APP后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网上报名账号;

3.登陆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

4.完善和维护学生和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

5.填报所属学校:台儿庄区实验小学;

6.等待审核结果;

7.查看入学须知。

注: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不一致的应及时上传佐证材料。

2021年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与相关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凡跨范围、跨区域进行网上重复填报的、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学生在拟申请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在网上报名,注意以下事项

有房产有户口的

1.住房有房产证或网签合同

(1)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后若显示有不动产信息 房屋网签合同(显示交房日期达到报名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房屋网签合同(显示交房日期不达到报名前满一年),需拍照上传实际入住的佐证材料(例如:供电部门签章的电费流水单等)。

(2)招生范围内的房产不含在建、改扩建、商业、公寓和办公用房。

(3)若学生及监护人随(外)祖父母一起居住,须上传房管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产的证明。

2.住房是二手房或小产权房

(1)私人交易的二手房产,须上传该房产原始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有效的私人交易手续、银行转账记录。

(2)小产权房的,须上传详细的房产所属(如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收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上传家庭户口本的索引页和学生本人户口页。

(4)监护人提供的各种材料上的日期必须均应为本简章公布日之前。

(5)上传实际入住的佐证材料(例如:供电部门签章的电费流水单等)。

(6)招生范围内的房产不含在建、改扩建、商业、公寓和办公用房。

(7)若学生及监护人随(外)祖父母一起居住,须上传房管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产的证明。

(8)学籍若出现不正常入学情况的,将自动取消报名资格。

有户口无房产的

需要上传户口索引和学生户口页,无房产证明(若比对出有不动产,按照有房有户办理入学),无迁移的可以入学,有迁移的需到指定学校就读。

进城务工(有房产)的:按照有房有户办理入学手续

进城务工(无房产)的:经商的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证件,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务工的需提供用人单位证明,工资流水,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暂住证等佐证材料。

(三)其它要求

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之后取得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统筹协调安排到学位富余的其他学校就读。

2.对符合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的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3.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网上报名时,要如实填报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

4.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轻信招生信息谣言、非法违规承诺和冒充某种关系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对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区教体局将与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在招生期间的工作时间内,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及时解答相关问题。

欢迎来电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632-6606006  6606007


台儿庄区实验小学

2021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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