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0-00064
- 主题分类:招生管理
- 发布机构:区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8月1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8月11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实验小学2020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实验小学2020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台教体字[2020]39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经教体局审核通过,学校定于8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进行一年级招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生实施原则
1.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实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确保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城区划片招生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服务范围、招生流程和招生数据等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依规办事的原则。在实际招生工作中,以“户籍房产在城区内且实际居住”为入学基本条件,以户籍房产和居住证等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入学依据,严格审核入学资质。
二、学校招生区域范围
运河大道以东,兰祺河以西,文化路以南,月河以北区域。(运河大道以东,兰祺河以西,长安路以南,文化路以北的学生也可选择本校)
三、入学年龄
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龄的审验依据为户口本。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入学。
四、报名地点及时间
地点:致远楼一楼
时间:8月14日(运河大道以东,林运路以西,长安路以南,月河以北)。
8月15日(林运路以东,兰祺河以西,长安路以南,月河以北区域)。
五、报名材料
报名时持户口本、房产证明相关材料、预防接种证、一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时,家长签订诚信承诺书,凡提供虚假证件者不予接收,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提交材料
1.户口本:户口本内各页要齐全,能准确证明适龄儿童和户主的直系亲属关系。
2.房产类: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等)以及能佐证的其他相关材料。
3.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显示日期均应为本方案公布日之前。
4.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的燃气、水电票据等。
5.以上材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生一档。(各1份,A4)
6.报名时请家长必须配戴口罩,进学校大门主动出示健康码并配合测温,否则不得入校。
(二)情况说明
1.在学区内有户籍、房产且实际居住,原则上户籍、房产必须一致。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且监护人能提供无房证明,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照学生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学区范围指学区内的住宅,不含门市、公寓、办公用房等。
4.学生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对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存疑的有权提请公安、不动产中心等有关部门核查。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取消非法获得的入学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直接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六、发放入学通知
时间:2020年8月19日
七、入学流程
监护人准备入学报名材料—>监护人领取报名顺序号—>监护人提交报名材料—>学校对报名材料审查—>学校公示—>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台儿庄区实验小学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