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9-00120
- 主题分类:招生管理
- 发布机构:区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8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8月08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实验小学2019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实验小学2019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上级市区招生政策要求,经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学校定于8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进行一年级招生报名工作。
一、 招生范围
家庭住址在运河大道以东,兰祺河以西,文化路以南,月河以北区域。(运河大道以东,兴中路以西,长安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区域的学生也可选择本校。)
二、 入学年龄
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持户口簿、房产证明相关材料、预防接种证、一寸彩色照片1张。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时,家长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凡提供虚假证件者不予接收。
提交材料说明:
1.户口簿:户口本各页要齐全,能准确证明适龄儿童和户主的直系亲属关系
2.房产类: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等)以及能佐证的其他相关材料。
3.特殊情况说明
(1)招生范围内的房产不含公寓、办公用房。
(2)住房证明房主的名字是父母的一方,户口本户主的名字是父母的另一方,须提供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
(3)没有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须提供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4)二手房产私人交易,须提供该房产原始购房合同、购房票据、有效的私人交易手续、银行转账记录。
(5)选择小产权房的,需提报详细的房产所属(如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收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6)因房产抵押贷款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需提报住建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报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复印件。
四、报名地点及时间
地点:
格致楼一楼
时间:
8月10日(运河大道以东,康宁路以西,长安路以南,月河以北)。
8月11日(康宁路以东,兰祺河以西,文化路以南,月河以北区域及康宁路以东,兴中路以西,长安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区域)
五、发放入学通知
时间:
2019年8月16日
六、入学流程
监护人准备入学报名材料—>监护人领取报名顺序号—>监护人提交报名材料—>学校对报名材料审查—>学校公示—>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台儿庄区实验小学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