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0-00140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1月2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1月28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汇总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汇总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区发改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
机构改革后,我们以法律法规、“三定方案”规定的行政职责为依据,对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形成《权责清单》,涉及128项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74项、行政强制4项。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及时进行了公示公开,使群众办理相关手续时一目了然、一清二楚,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规定的职责,区发改局组成专班对2019年以来新立项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督查采取现场查阅手续办理情况资料和核实建设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一些企业手续尚未规范的或没验收通过的情况向企业负责人现场解答,要求企业提高依法依规办企业的意识,尽快完善自身手续,并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立项内容建设,坚决杜绝“批建不一致”情况的发生。
二是坚持安全检查不断线。突出抓好了能源行业三年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打非治违”、“防风险、除隐患、严执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专项行动等活动,着重开展了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与治理、煤矿雨季“三防”、汛期暑期油气管道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月等工作。今年以来,对全区长输管道、电力企业、煤矿等安全监管企业共检查16次,出动75人次,查出91条安全隐患,经现场复查,整改率100%,实现闭合管理,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三是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按照国家和省市通知精神,成立了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洪鹏为组长,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6个部门为成员的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协调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工作职责》、《自查工作方案》、《督导工作方案》。4月中旬,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4个单位,5个存储库点,68个货位开展了政策性库存粮食全面清查。共清查粮食160360.725吨,按品种为:小麦152709.926吨、粳稻7650.799吨;按性质为:中央储备粮16470.919吨、地方储备粮28028.854吨、最低收购价粮112284.526吨;按收获年限为:2016年度64129.13吨、2017年度70824.442吨、2018年度25407.153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了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合格、管理规范、储存安全。
四是开展夏粮收购专项检查。根据《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19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发改委通知要求,2019年7月至8月对辖区内5家从事收购活动的各类重点经营对象进行检查,共出动12人次,开展检查3次。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区夏粮收购市场总体比较正常,一是各粮食收购经营企业都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没有发现无证收购企业;二是粮食经营者能够按照要求执行粮食质量标准;三是粮食经营者均能公示收购价格,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没有发现打白条现象;四是粮食经营者能够执行粮食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统计台帐。从收购质量来看,我区收购小麦多为二等小麦,整体质量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发改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由于对上级文件精神理解不透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二是因受机构编制的限制,未设置专门执法机构,未配备专门执法人员;三是在“三定方案”中未设立法制机构和人员编制,法制审核环节不到位,法律顾问履职到位不佳。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依法行政执法指示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积极组织相关法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股室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三项制度”。认真查缺补漏,同时学习借鉴兄弟区市发改部门以及其它区直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认真有效履行职责。
(三)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建立发改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区安委会专业委员会牵头部门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各领域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着力解决执法难的问题,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