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1079
- 主题分类:通知文件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1年11月02日
- 文 号:台财社指[2021]70号
- 发文时间:2021年11月02日
- 标 题:台财社指[2021]70号关于下达优抚安置资金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台财社指[2021]70号关于下达优抚安置资金的通知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优抚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指标(第十二批)的通知》(枣财社指[2021]11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资金20万元,列“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预算支出科目。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开展绩效自评,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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