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1004
- 主题分类:通知文件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7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7月24日
- 标 题:台财教指[2021]32号关于追加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资金(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预算指标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台财教指[2021]32号关于追加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资金(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预算指标的通知
区教体局:
根据枣财教指[2021]44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预算指标498 万元,列2021年“205教育支出”预算支出科目,本次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望你单位按照项目资金支出范围,严格规范使用,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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