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1000
- 主题分类:通知文件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9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9月27日
- 标 题:台财社指[2021]59号关于下达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台财社指[2021]59号关于下达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居民养老保险处: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枣财社指[2021]105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资金2174.5万元,列“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支出科目,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其中中央资金100万元、省级资金2065.5万元、市级资金9万元。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按照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自评,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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