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221
  • 主题分类:通知文件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3月27日
  • 文  号:台财农整指[2021]10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3月27日
  • 标  题:台财农整指[2021]10号 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台财农整指[2021]10号 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枣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枣财农整指〔20216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1600万元,2021213015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田建设”项预算支出科目,用于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工程管护(项目代码:37000020S031107000001)。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2号)有关要求分配和管理相关工作。按照《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预算司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20213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省财政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已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要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添加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请你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台儿庄区财政局

2021年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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