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213
  • 主题分类:通知文件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2月07日
  • 文  号:台财社指[2021]16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2月07日
  • 标  题:台财社指[2021]16号关于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台财社指[2021]16号关于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的通知

区医保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枣财社指[2021]9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资金12909万元,列“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支出科目,其中8455万元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按照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自评,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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