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201
- 主题分类:通知文件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1月20日
- 文 号:台财社指[2021]3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1月20日
- 标 题:台财社指[2021]3号关于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台财社指[2021]3号关于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的通知
区民政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枣财社指[2021]1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资金 3124万元,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015万元,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科目;经济困难老年人救助补助资金103万元,列“2081002老年福利”预算支出科目;儿童福利资金6万元,列“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支出科目。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按照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自评,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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