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193
  • 主题分类:通知文件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8月21日
  • 文  号:台财社指[2020]39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8月21日
  • 标  题:台财社指[2020]39号关于下达价格临时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台财社指[2020]39号关于下达价格临时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关于下达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枣财社指[2020]55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资金 101 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82万元,资金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用于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对象等对象价格临时补贴,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支出科目。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O二0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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