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190
  • 主题分类:通知文件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2月02日
  • 文  号:台财企指[2021]1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2月02日
  • 标  题:台财企指[2021]1号关于拨付2021年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 效力状态:有效

台财企指[2021]1号关于拨付2021年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台儿庄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拨付省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枣财金指[2021]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专项资金6.79万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利息支出,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列2021年“2130804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预算科目,列“50702利息补贴”政府经济分类科目,项目名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为“Z155110010001”。

专款专用,请开展绩效自评,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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