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167
  • 主题分类:通知文件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3月24日
  • 文  号:台财综指〔2021〕10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3月24日
  • 标  题:台财综指〔2021〕10号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住房和城镇化建设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预算指标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台财综指〔2021〕10号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住房和城镇化建设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预算指标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住房和城镇化建设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预算指标的通知》(枣财综指〔20217号),现拨付中央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资金67万元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项目代码37000020S093001000004支出列2021“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预算科目。此项列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管理,标识为01002正常转移支付”,请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并要按照《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9]20号)规定,及时完善区域绩效目标(附件1),并报区财政局备案,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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