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8-00348
- 主题分类: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18年02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2月27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农业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牵头管理农业外来物种。
(六)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拟订农业地方标准;依法实施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指导、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食用菌种、蚕种、农用膜的监督管理。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拟订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
(九)收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有关农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制定全区农技推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引进农业新品种及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四)协调农业方面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扶贫开发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台儿庄区 农业局 部门预算包括:台儿庄区 农业局 本级。纳入 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备注 |
1 |
枣庄市台儿庄区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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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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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公开01表: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
公开02表: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
公开03表:部门收入预算表
公开04表:部门支出预算表
公开05表: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06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08表:部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公开09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公开10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277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694万元,上年结余 2080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为 2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01万元,项目支出2173 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7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44万元,其他支出226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 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 2.49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 1.3453万元,公务接待费 1.14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万元。因公出国(境)组数0 、人数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1.3453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保有数3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 1.148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日常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接待批次30 次、人数210 人。
2018年三公经费总体比上年决算减少了 0.2867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和上年一致,都为0 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比上年减少了0.1547 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支出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比去年下降了0.132 万元,主要因为遵照上级厉行节约的规定,反对四风,将勤俭节约执行到位,严格避免不必要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