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8-00312
  • 主题分类: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18年02月2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8年02月27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征收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征收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棚户区和旧城改造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棚户区和旧城改造工作年度计划。

(三)负责协调、指导 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县城规划区范围的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四)负责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五)负责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城镇棚户区和旧城改造工作。

(六)负责安置管理工作。负责安置区和安置房的报批、建设、采购、分配和管理;协调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七)负责组织土地房屋征收调查、补偿登记、合法性认定、补偿核算等征收补偿事务性工作。

(八)拟制并报批征收具体项目补偿方案;负责征收补偿资金概算并实行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及时补偿到位。

(九)负责组织社会风险评估;负责管理移交处置被征收的土地房屋等资产、协调依法腾地、协调相关权证注销和依法强制执行工作。

(十)组织签订和履行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公布补偿结果,建立征收补偿档案,牵头组织和具体征收项目的决算。

(十一)拟制和报批征收补助和奖励等相关配套措施;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核定 土地房屋征收实施工作经费比例,对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

(十二)负责协调处理土地、房屋、棚户区和旧城改造的征收补偿安置遗留问题和争议等工作。

(十三)负责土地、房屋、棚户区和旧城改造的征收补偿安置等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十四)承担和协调其他与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棚户区和旧城改造有关的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台儿庄区征收办部门预算包括:台儿庄区本级。纳入 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备注

1

征收办

 

2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公开01表: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

公开02表: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

公开03表:部门收入预算表

公开04表:部门支出预算表

公开05表: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06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08表:部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公开09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公开10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 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0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为 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9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1万元,其他支出 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 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 1.2万元,公务接待费 0.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万元。因公出国(境)组数 、人数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1.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保有数 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 0.2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日常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接待批次 次、人数 人。

2018年三公经费总体比上年决算减少了 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和上年一致,都为 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比上年减少了 0.3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用车 ;公务接待费用比去年下降了 0万元,主要因为遵照上级厉行节约的规定,反对四风,将勤俭节约执行到位,严格避免不必要支出 。

附件:2018年台儿庄区征收办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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