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8-00300
  • 主题分类: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18年02月2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8年02月27日
  • 标  题:台儿庄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台儿庄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台儿庄区人民法院本级。纳入 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备注

1

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2

 

 

3

 

 

4

 

 

5

 

 

6

 

 

7

 

 

8

 

 

9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公开01表: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

公开02表: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

公开03表:部门收入预算表

公开04表:部门支出预算表

公开05表: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06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08表:部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公开09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公开10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2495.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651.86万元,上年结余 843.55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为249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47万元,项目支出 1342.94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95.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5.8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96.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69万元,其他支出326.19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 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 17.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 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7.2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 万元。因公出国(境)组数0 、人数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7.2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保有数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日常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数0 人。

2018年三公经费总体比上年决算增加了124.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和上年一致,都为0 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比上年增加了124.90 万元,主要原因是更换执法车辆 ;公务接待费用比去年下降了0万元,主要因为遵照上级厉行节约的规定,反对四风,将勤俭节约执行到位,严格避免不必要支出 。

附件:2018年台儿庄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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