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7-00228
- 主题分类: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17年03月0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7年03月03日
- 标 题:台儿庄公安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公安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部门预算包括: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台儿庄区交警队、台儿庄区看守所。纳入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备注 |
1 |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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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台儿庄区交警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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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台儿庄区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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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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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一:收支预算总表(功能科目)
附表二:收支预算总表(经济科目)
附表三:收入预算表
附表四:支出预算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八: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4566.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2782.32万元,上年结余1784.01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为456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68.15万元,项目支出2698.18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82.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1.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72万元,其他支出 34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 18.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 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 10.27万元,公务接待费8.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万元。因公出国(境)组数、人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10.27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数7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 8.4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日常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接待批次300次、人数1500人.
2017年三公经费总体比上年决算增加了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和上年一致,都为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同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半年我区进行了公车改革,我局的公车数量减少了,但是治安形势的严峻性依然存在,出警、巡逻等业务工作工作量未减少,造成现有的业务用车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因此需添置摩托车加强治安巡逻,相应的车辆保险、燃油、维修费用增加了,总体费用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用比去年增加了0.4万元,主要因为2017年治安形势不容乐观,上级业务部门的督导工作会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