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9-00864
- 主题分类: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16年07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6年07月12日
- 标 题:台儿庄区财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财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税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区有关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决算;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根据区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管理区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或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
3、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和各项专款;执行政府采购;制定和执行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5、参与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
6、管理区级和委托我区管理的中央、省、市驻台单位有关的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7、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信息统计分析; 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实行统一的会计核算和进行会计监督。
二、部门决算机构设置
台儿庄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台儿庄区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7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台儿庄区财政局局本级 |
|
2 |
台儿庄区会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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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台儿庄区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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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台儿庄区非税收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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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台儿庄区财政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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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台儿庄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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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台儿庄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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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895.36万元,比上年减少73.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5.36万元,2014年初结转和结余30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895.36万元,比上年减少4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2.08万元,教育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万元, 农林水支出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2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44.36万元,扣除上级专款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42.36万元,原因主要为人员增资、上级专项检查及与相关单位联合专项检查(牵头部门为本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综合业务平台系统维护。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支出732.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培训。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20万元,主要用于财税联合检查、基层财政人员培训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52.2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1万元,本年支出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为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1万元,原因为比年初预算增加上级专款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51万元,主要用于国土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经费。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台儿庄区财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决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公务接待费决算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 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单位出国(境)团组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9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 万元。2015年台儿庄区财政局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台儿庄区财政局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16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
2015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上级调研、检查等主要接待事项,接待146批次、2853人次。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4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主要是上级专项检查及与相关单位联合专项检查(牵头部门为本单位)。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我局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1、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2、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对已纳入我局绩效目标管理范畴的项目支出,及时采集试点项目的绩效运行信息。3、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部分省级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4、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5、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各级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九、关于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1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