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6-00327
- 主题分类:区级财政决算(含“三公”经费)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16年06月2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6年06月23日
- 标 题:关于台儿庄区2015年区级财政决算的报告——2015年“三公”经费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台儿庄区2015年区级财政决算的报告——2015年“三公”经费情况
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枣庄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部署,经汇总,台儿庄区2015年区级部门决算,包括区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为8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5万元,公务接待费210万元。
2015年使用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比2014年少91万,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4年少5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少29万元,因公出国经费比2014年少10万元。我区2015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小幅缩减,主要原因为根据中央省市及区政府有关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严格管理“公车”使用,杜绝公车私用;严格控制招待规模,压缩接待标准,减少招待费开支。
2015年区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1辆,区国内公务接待共3371余次,区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为38643余人。
注释: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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