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9-00743
- 主题分类: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14年11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4年11月01日
- 标 题:2013年度台儿庄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部门决算
- 效力状态:有效
2013年度台儿庄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概 况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研究制定全区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区旅游促销方案和促销资金使用方案;负责编制各类旅游宣传资料;负责全区旅游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三)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指导全区旅游产业化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区假日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自驾游等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承担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保险监督工作;抓好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推动全区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省际、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出国旅游和赴港澳台旅游政策,抓好并指导全区对港澳台旅游市场的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国外及港澳台在我区设立旅游机构的相关事宜。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和服务业人才规划;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旅游和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负责指导全区旅游和服务业培训工作。
(七)统筹协调全区旅游业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吃住行游购娱”等各类资源的整合、优化配置;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旅游发展战略;负责编制全区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负责指导全区重点旅游项目的规划编制和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旅游行业技术标准;组织拟定全区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旅行社(公司)、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旅游示范点的申报审核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旅游度假区和旅游景区(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实施。
(九)制定全区旅游商品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旅游商品的研究、开发等工作;组织指导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定点工作;规范、优化旅游商品市场环境;指导全区旅游商品的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区旅游和服务业招商引资及对外开放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全区旅游和服务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区各级旅游机构、旅游和服务业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旅游和服务业信息网建设;负责收集研究并发布国内外旅游动态信息;牵头实施对镇(街)旅游和服务业绩效考核工作。
(十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总体规划; 组织制定全区服务业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提出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和管理措施;负责衔接国家、省和市有关服务业规划;负责指导镇(街)的服务业规划编制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年度计划;负责对有关服务业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牵头负责现代物流业、农村服务业、服务外包、公共服务业、会展等服务业的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服务业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服务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建设。
(十四)负责综合分析全区服务业总体运行情况、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推进服务业体制和机制创新;参与服务业统计工作。
(十五)负责编制服务业重点项目;负责管理区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指导协调全区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十六)牵头负责上级资金扶持的旅游和服务业重点项目的申报和相关资金的跟踪、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编制会展行业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全区会展行业的指导、管理、协调工作;承担全区节庆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策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区节庆活动。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台儿庄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部门决算包括:台儿庄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决算。
纳入台儿庄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台儿庄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 |
|
2 |
|
|
第二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309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30 |
296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住房保障支出 |
31 |
13 |
三、事业收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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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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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收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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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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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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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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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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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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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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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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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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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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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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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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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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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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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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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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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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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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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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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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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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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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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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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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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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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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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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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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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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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
|
48 |
|
20 |
|
49 |
|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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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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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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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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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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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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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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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309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309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35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35 |
|
28 |
|
|
57 |
|
合计 |
29 |
344 |
合计 |
58 |
344 |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功能科目) |
2013年决算数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309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296 | ||
21602 |
商业流通事务 |
70 | ||
2160299 |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
70 | ||
21605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226 | ||
2160501 |
行政运行 |
125 | ||
216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 | ||
2160504 |
旅游宣传 |
92 | ||
2160599 |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3 |
(单位:万元)
合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 |||
13 |
|
6.5 |
|
6.5 |
6.5 |
注:2013年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度收入总计3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5万元。
2013年度支出总计 309万元,其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3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支出 70万元,主要用于商贸流通业发展、服务业发展引导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支出2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与办公经费。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公积金缴纳。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3万元,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费决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3年台儿庄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6.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