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2-00032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城乡水务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5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5月27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城乡水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城乡水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执法类别 |
执法事项 |
记录载体 |
记录场所 |
记录内容 |
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 |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 |
检查场所现场 |
对进入检查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实地核查过程、调查询问过程、调取证据资料、证人证言采集和当事人拒绝检查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 |
行政处罚 |
调查取证 |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 |
检查现场 |
对进入调查取证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调查询问过程、调取证据资料、证人证言采集的各个环节进行音像记录 |
行政处罚 |
陈述、申辩 |
执法记录仪 |
陈述申辩场所 |
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全过程 |
行政处罚 |
听证 |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音笔等 |
听证会地点 |
对主持人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权利和义务,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制作听证笔录;笔录交当事人或代理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进行全过程记录 |
行政处罚 |
文书送达 |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 |
送达场所 |
对送达现场,行政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表明身份,填写送达地址、时间,当事人接收送达文书,签字确认的完整过程进行记录 |
行政强制 |
先行登记保存 |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 |
取证现场 |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物品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或者地址、单位、数量或者面积和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 |
行政强制 |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 |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 |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退还物品过程 |
对行政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表明身份,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的过程,解除封存、退还的物品,当事人的确认的全过程进行记录 |
行政强制 |
查封、扣押 |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 |
查封扣押现场 |
对行政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表明身份,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填写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当事人签字确认的过程进行记录 |
行政强制 |
解除查封、扣押 |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 |
解除查封扣押现场 |
对行政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表明身份,进行解除查封、扣押的全部过程,当事人签字确认的过程进行记录 |
行政强制 |
强制执行 |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 |
强制执行现场 |
对行政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表明身份,向当事人现场宣读实施拆除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行政强制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进行强制执行至完成的全部过程进行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