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2-00005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城乡水务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1月1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1月19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城乡水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城乡水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区城乡水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水、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科学合理、统筹部署全局工作,全面提升水务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全区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依申请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按照“减环节、减时间、减次数”要求,全面调整依申请服务事项网办深度,细化业务办理和办事指南,明确工作流程、申报条件,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持续深化依申请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和线上线下一次办好工作,依申请事项可全程网办率占比为100%即办件占比为84.2%。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河湖管理取用水管理、水土保持监管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全年累计开展行政检查92次,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出具检查意见书35份。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对外公布,建立完善抽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开展随机抽查4次,抽查市场主体12家。四是依法开展水利规费征收,全年共收缴行政规费409.3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费334.58万元;污水处理费74.74万元。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审议、公开和执行等具体步骤,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防控廉政风险,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高决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针对涉及全区水利工作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集体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实施。在局党组会议上,凡是在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落实、事业单位招考、人事安排、机构岗位设置、局领导分工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做出决定,在重点工作安排上,建立交流报告、督查追究制度,杜绝个人说了算、暗箱操作。全面落实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各项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制定《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划分了责任分类,明确了责任追究标准,以促进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并根据新的监管形势,出台了《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运用监督(试行)》等多项监管制度。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清理审查机构性质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三是完善执法程序,制定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各项工作流程。四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收费五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实行。

  1.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动态信息发布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接受强化行政监督职责,接受区委区政府、司法机关、社会媒体等监督,依法正确行使机关职权,积极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2021年共计答复5件;明确局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纳入年度政绩和政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

)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加强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结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学习党内法规、民法典、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管理条例、招投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组织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培训、讲座,使得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六)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坚持将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属地管理和上下联动相结合,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通过法律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发挥网络的重要作用,突出网络宣传力度,微信群、政府门户网站、融媒体平台为载体,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滚动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在融媒体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关键时间节点“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紧扣宣传主题,形象直观地展现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建设幸福河湖的重大意义。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普法任务,普法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政策水平有待进一步充实和提高。目前,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大部分不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和法律工作经验,在有关人员的配备、业务培训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水利行业强监管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2021年是水利行业强监管实行第三年,在强监管方面距离省市相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各项制度还要不断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监管工作的需要。

(三)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手段较为单一和落后,行使强制手段难度加大,行政相对人成分复杂,水法意识浅薄,面对执法人员执法不予配合或配合不积极。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各项规定,充分发挥领导作用,防控廉政风险,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高决策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主要领导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处理,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放在全局中心工作中进行部署,确保法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清单内容执行,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法治单位。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安排

2022年,区城乡水务局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各级决策部署,真抓实干、迎难而上,加快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水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1. 进一步提升法制队伍建设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法制能力的培训,解决法制人才短板问题,鼓励人员参加各类执法资格考试和培训,提高持证率。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职能,发挥专业团队优势,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前充分征求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避免发生法律风险。

(二)进一步完善水利行业强监管各项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务局有关强监管工作要求,结合区内水利系统实际,完善相关的水利行业监管制度,确保水利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进一步健全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健全完善“不罚”“轻罚”清单;强化执法检查和案件的审核监督力度,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规范水平。

(四)持续强化水法规普法宣教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继续抓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涉水法规宣传;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述职述廉述法及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制度;继续加强执法人员法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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