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节能、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局机关以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商务领域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商务领域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区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牵头负责商务领域考核评价相关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商务领域改革,组织实施重点课题调研,研究商务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区商务发展和对外开放政策,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监测全区商务运行态势,承担商务运行指标数据的汇总分析、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提出促进商务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负责组织起草商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牵头商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商务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权责清单管理、政务服务标准化、审管联动与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推进商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企业准入准营便利化,推动高频事项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通办。
(二)商务工作室
职责:参与拟订全区商贸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完善消费促进体制机制,拟订消费促进政策,策划开展全区性消费促进活动,构建消费新生态,打造区域消费特色品牌,推动商旅文体健深度融合发展,促进消费扩容提质。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连锁经营、商贸物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承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老字号传承保护与品牌培育工作。负责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等指标的调度监测、综合分析及绩效评价。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对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相关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商贸流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有关规定对旧货流通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牵头拟订全区商贸发展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牵头负责商务领域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流通标准化建设,培育壮大流通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以及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相关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研究拟订促进酒类、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拟订规范全区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承担相关商务举报投诉工作。牵头负责商务领域金融风险防范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和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汽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做好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内贸流通行业统计。
参与拟订全区商贸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商贸服务业(含家政)、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培育发展商贸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产业园区和平台建设,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推动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组织开展网络促消费活动。推动商业特许经营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商业特许经营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商务领域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工作;牵头负责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枣庄交易分团分配的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商务领域商协会建设及行业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全区直播电商行业党建工作,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抓好电商企业、直播电商群体的服务管理。负责指导全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商贸服务业(不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拟订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组织参加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负责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全区国际自主品牌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统筹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拓展中间品贸易、绿色贸易。指导全区加工贸易创新发展。负责全区对外贸易业务统计分析。按规定初审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配额及相关工作。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监督、协调全区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全区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按照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和服务贸易示范区建设。推动服务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国际货运代理管理备案工作。
拟订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对外投资合作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指导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促进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按规定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引导产业链有序跨境布局,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有关工作。协调管理我区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负责全区对外投资合作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推动我区与非洲国家(地区)的经贸合作,协调我区与非洲国家(地区)地方政府间的多双边经贸关系,牵头组织实施我区与非洲国家(地区)举办的重大经贸活动。
负责复制推广自由贸易区经验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和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规划、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监管和发展工作。
牵头负责商务领域创新工作,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协同机制,负责自贸试验区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推进全区商务领域制度型开放。负责直属外贸、医药、商业、物资企业信访稳定工作,协调解决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负责指导全区商务领域工会工作。
(三)投资促进工作室
职责:负责研究投资促进政策,研判投资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境内外重大招商活动,宣传推介全区投资环境、优势资源、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及重大招商项目。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推行以企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揭榜挂帅招商等模式,统筹产业链招商部门开展精准招商、定向招商。承担省市区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的征集、提报、统筹与督导跟进工作,指导并参与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与督办。组织开展与境内外知名机构、高校、科研院所、驻华总部、重点企业、商会、协会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负责发展台儿庄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外国地方政府、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推进与新加坡及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我区对台直接通商工作。负责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的业务联系。按照权限办理外国(地区)商务人员来访邀请事项。
牵头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计划,拟订和分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负责全区招商引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运行及项目情况的统筹调度、分析研判、督查督办、信息上报工作。承担区级重点客商资源库、项目储备库建设,负责境内外招商动态跟踪、招商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指导区直有关部门拓宽招商渠道。负责建立外商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完善项目洽谈、落地建设、投产运营等全流程服务机制。负责外来投资客商及企业投诉受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侵犯外来投资客商及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台儿庄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职责:(1)承担全区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2)严格落实全区招商政策、措施;收集、整理、发布招商信息;承担完成年度招商任务目标。
(3)参与区级重大招商活动及全区大型招商洽谈活动。
(4)完成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枣庄市台儿庄区委员会
职责:(1)承担协调组织各类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商务社团国际经贸交流促进活动;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各类国内外展会。
(2)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经贸发展战略开展“双招双引”;促进企业到国(境)外投资。
(3)在境内外举办贸易展览会,参加国际贸易博览会和展览会。
(4)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联系、组织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
(5)为企业提供服务;向党委政府反映企业界的情况和意见;举办报告会、研讨会及其他各类经贸活动。
(6)经中国贸促会批准或授权,办理经济贸易协调业务,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认证涉外商业单据,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承担暂准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业务;提供有关法律咨询、顾问、代理等服务。
(7)承担对下设的具有法人地位企业的管理工作。
(8)办理上级贸促机构、地方党委政府授权或交办的事项。
(9)完成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台儿庄区商贸流通服务中心
职责:(1)协助落实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
(2)承担监测分析全区商务经济运行态势,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市场监测体系。
(3)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区商贸流通行业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新兴流通服务业态的指导、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4)开展或参与流通产业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制订、修订流通领域相关政策和标准并宣传推广;协助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参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主办的商贸相关会展活动;举办、承办流通领域相关专业培训和研讨活动;承担中小企业商贸服务等财政资金项目评审协调工作;承办流通领域科技创新、开发、推广、交流和咨询等工作。
(6)为落实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提供辅助;为机动车加油站监督管理提供业务咨询工作;承担建设和完善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协助推进全区各类市场经营行为和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的行业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协助制定和落实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推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业态发展;培育重点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和企业,支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为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工作提供辅助;承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推动电子商务国际国内合作。
(8)协助落实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9)完成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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