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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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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儿庄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查、政务公开、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局机关以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内外贸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商务领域改革,组织实施重点课题调研,研究商务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商务发展和对外开放政策,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负责全区商务运行情况的调度、分析、综合、通报。牵头负责商务指标考核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网站管理。组织起草商务领域的规范性管理文件,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商务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区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拟订全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相关工作。

    (二)商务工作室

    职责:牵头拟订区商贸发展规划、政策,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贸物流、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贯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商贸服务业、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全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组织落实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社区商业发展。贯彻落实规范流通领域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承担相关商务举报投诉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推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以及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相关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拟定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流通领域消费促进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内贸流通行业统计。

    贯彻落实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产业园区和平台建设,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

    贯彻落实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配额及相关工作。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监督、协调全区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指导监督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国际自主品牌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加工贸易创新发展。负责全区对外贸易业务统计分析。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调查收集国外对我区出口产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他做法,并提出应对措施。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按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进服务贸易示范区建设。负责国际货运代理管理备案工作。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和分析工作。

    拟订全区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的促进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按规定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有关工作。协调管理我区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负责全区对外投资合作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境外重大外经贸促进活动。推进与境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协调我区与境外国家和地区政府间的多双边经贸关系。负责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的业务联系。协调办理境外商务人员来访邀请。

    负责复制推广自由贸易区经验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联系和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规划、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监管和发展工作。

    负责管理、指导直属外贸、商业、物资、医药企业,推进企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改制企业遗留问题。负责直属商业、物资、外贸、医药企业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商务领域工会工作。

    (三)投资促进工作室

    职责:负责研究境内投资促进政策和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包装和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拟订全区境内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指导和参与全区境内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和督办工作;组织开展与境内知名机构、高校、驻华总部、商会、协会等投资促进战略合作;负责招商引资网络和项目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搭建全区“云招商”平台,做好日常维护与实时更新工作。

    负责研究境外投资促进政策和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拟订全区境外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与境外知名机构、高校、驻华总部、商会、协会等投资促进战略合作;指导和参与全区境外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和督办工作。

    负责指导、管理全区外商投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牵头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组织全区投资环境营销策划,参与拟订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承办来台投资客商投诉举报的转办、督办、协调工作;负责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统筹协调和督查检查,拟订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台儿庄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职责:(1)承担全区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2)严格落实全区招商政策、措施;收集、整理、发布招商信息;承担完成年度招商任务目标。

    (3)参与区级重大招商活动及全区大型招商洽谈活动。

    (4)完成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枣庄市台儿庄区委员会

    职责:(1)承担协调组织各类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商务社团国际经贸交流促进活动;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各类国内外展会。

    (2)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经贸发展战略开展“双招双引”;促进企业到国(境)外投资。

    (3)在境内外举办贸易展览会,参加国际贸易博览会和展览会。

    (4)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联系、组织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

    (5)为企业提供服务;向党委政府反映企业界的情况和意见;举办报告会、研讨会及其他各类经贸活动。

    (6)经中国贸促会批准或授权,办理经济贸易协调业务,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认证涉外商业单据,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承担暂准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业务;提供有关法律咨询、顾问、代理等服务。

    (7)承担对下设的具有法人地位企业的管理工作。

    (8)办理上级贸促机构、地方党委政府授权或交办的事项。

    (9)完成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台儿庄区商贸流通服务中心

    职责:(1)协助落实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

    (2)承担监测分析全区商务经济运行态势,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市场监测体系。

    (3)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区商贸流通行业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新兴流通服务业态的指导、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4)开展或参与流通产业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制订、修订流通领域相关政策和标准并宣传推广;协助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参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主办的商贸相关会展活动;举办、承办流通领域相关专业培训和研讨活动;承担中小企业商贸服务等财政资金项目评审协调工作;承办流通领域科技创新、开发、推广、交流和咨询等工作。

    (6)为落实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提供辅助;为机动车加油站监督管理提供业务咨询工作;承担建设和完善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协助推进全区各类市场经营行为和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的行业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协助制定和落实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推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业态发展;培育重点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和企业,支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为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工作提供辅助;承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推动电子商务国际国内合作。

    (8)协助落实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9)完成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