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民政局机构设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5-16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人事工作室、党建工作室牌子)。组织 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 施情况,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 信访、应急、值班、安全、财务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 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区民 政系统大数据应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退休人员 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 培训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 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 论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 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权 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 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助做好需以政府名义出 面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

(二)综合业务一室( 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室、 养老服务工作室)。拟订全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 构、非公募基金会)相关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辖权限 承担对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负责区民政局主管 和在区级登记且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 共台儿庄区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区促进慈 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 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社会捐助工作。

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审查、呈报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 府驻地迁移工作,负责区内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 管理工作。负责县际、镇(街道)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 调处工作。审核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镇(街道)边界地名命 名、更名。指导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 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审定本区行政区划、边 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

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 订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区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 施。组织开展全区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区老年人 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发展银 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指导协调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 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高龄津贴、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 公室的具体工作。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养 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 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牵头负责全区民政系统 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推进全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养 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三)综合业务二室(社会事务和救助工作室)。拟订全区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 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 责监督检查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 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政策。指导全区开展社会 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婚姻、殡葬、残疾人 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 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承办全区婚姻登记 工作,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 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 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全区经营性公墓的申报工作。拟订全区儿 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 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 制度,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和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所属事业单位

台儿庄区殡仪馆

职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开展殡仪服务,承担殡葬礼仪、遗体处置、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安放及殡葬用品服务;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