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机构职能

区教育和体育局

  • 机关简介
  • 领导信息
  • 机构设置
  •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外事、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起草有关规范性管理文件,拟定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教育体育调研工作,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体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学校章程制度管理;会同有关工作室组织教育体育普法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网络、舆情和维稳综治工作,配合做好驻地 高校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协调教育体育新闻发布工作。

    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管理和教育体育收费的意见,监测教育体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编报区级教育体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指导学生资助和行业扶贫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和经费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协调实施全区中小学建设,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和教育扶贫工作。

    二、政工工作室(挂教育体育人才工作室牌子)。

    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教育体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及教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支教教师选派工作。承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负责教师资格登记注册工作。指导协调开展体育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全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及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直教育体育系统工会工作。

    三、教育和体育综合业务工作室。

    职责: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工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订中小学教学、教材管理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政策,指导监督办学办园行为;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特殊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和国防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军训和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和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制度。

    指导区级训练单位的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区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意见,组织实施区优秀运动员参加国内外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统筹协调监管全区职业体育。指导协调区内承办的国际和全国、全省性、全市性竞技体育赛事。负责全区优秀运动员的注册管理工作。指导、组织体育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 奋剂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体育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和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工作。制定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 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区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开展全区青少年业余训练及 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督导区级青少年单项体育竞赛。组织指导青少年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承担全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

    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体育彩票公益金、发行费的使用和管理。

    负责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助力健康中国建设工作;负责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负责落实《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负责落实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室(挂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服务工作室牌子)。

    职责指导全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社会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法治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配合做好驻地高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工作,推动教育体育文化建设。

    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做好驻地高校基层党建工作。

    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挂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室牌子)。

    职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投入及教育投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校长队伍建设、教师配备、待遇保障和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中等及以下教育进行检查、评估;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向区政府或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发布教育督导评估、评价、监测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指导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负责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教学改革、专业设置和课程、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负责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参与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督导评估工作;指导镇(街道)职成教中心建设和社区教育工作;协助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协调指导民办学校布局调整和招生工作;承担出国留学人员中介服务机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高中段以上民办学校设置等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