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2条 用时0.014秒
营摆摊设点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处以罚款叁佰元整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7/218台综执处字(2024)0298号陈晓玲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于2024年7月26日在台儿庄区兴中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彩虹门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发布时间:2024.08.02
营摆摊设点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处以罚款叁佰元整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7/218台综执处字(2024)0298号陈晓玲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于2024年7月26日在台儿庄区兴中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彩虹门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发布时间:2024.08.02